安徽省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況的通告(2025年第24期)
近期,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點、飲料、蔬菜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調味品、水產制品、速凍食品、蜂產品、酒類、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乳制品、食糖、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等19類12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17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現將不合格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馬鞍山市花山區芳春水果店銷售的云南蜜桔(食用農產品),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育才路菜市場季青銷售的面山藥(食用農產品),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向山農貿市場劉啟剛銷售的紅椒(食用農產品),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
特此通告。
附件:
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近期,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點、飲料、蔬菜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調味品、水產制品、速凍食品、蜂產品、酒類、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乳制品、食糖、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等19類12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17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現將不合格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馬鞍山市花山區芳春水果店銷售的云南蜜桔(食用農產品),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育才路菜市場季青銷售的面山藥(食用農產品),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向山農貿市場劉啟剛銷售的紅椒(食用農產品),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
特此通告。
附件:
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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