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公布2025年度重點消費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網站消息,近期,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組織開展了重點消費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重點消費品產品共抽查500批次,經檢測合格448批次,不合格52批次,不合格發現率10.40%(詳見附件1、2)。
二、產品檢測依據及質量狀況
(一)兒童書包(含書袋)。依據GB 21027-2020《學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QB/T 2858-2007《學生書袋》、QB/T 1333-2018《背提包》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負重、縫合強度、可遷移元素的限量、游離甲醛含量、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振蕩沖擊性能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3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振蕩沖擊性能。
(二)兒童鞋。依據GB 25038-2010《膠鞋健康安全技術規范》、GB 30585-2014《兒童鞋安全技術規范》、GB 30585-2024《兒童鞋安全技術規范》、GB/T 25036-2021《布面童膠鞋》、QB/T 2880-2016《兒童皮鞋》、QB/T 4331-2021《兒童旅游鞋》、QB/T 4546-2021《兒童皮涼鞋》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外底耐磨性能、襯里和內墊耐摩擦色牢度、外底硬度、物理機械安全性能、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屬總量(砷、鉛、鎘)、富馬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酯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31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小附件抗拉強力、嬰幼兒鞋小附件要求。
(三)玩具(塑料玩具、網紅玩具、電動玩具、木制玩具和彈射類玩具)。依據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 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 19865—2005《電玩具的安全(含第1號修改單)》、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材料、小零件、小球、毛球、突出部件、發熱和非正常工作、機械強度(電性能)、結構、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遷移、增塑劑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4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標識和說明、發熱和非正常工作、結構、小零件、機械強度(電性能)、突出部件、增塑劑。
(四)玩具(超輕黏土、史瑞克、水晶泥、彩泥)。依據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材料、小零件、小球、毛球、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遷移、增塑劑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35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小零件。
(五)牙膠。依據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材料、小零件、玩具奶嘴、突出部件、擠壓玩具、搖鈴及類似玩具、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和18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繩索和彈性繩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9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小零件、擠壓玩具、搖鈴及類似玩具、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和18 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繩索和彈性繩。
(六)耳機。依據GB 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標記和說明;安全防護的強度;電能量源的分級和限值;電能量源的防護;熱灼傷;設備標志、說明和指示性安全防護;機械強度試驗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標記和說明、設備標志、說明和指示性安全防護。
(七)安撫奶嘴。依據GB 28482—2012《嬰幼兒安撫奶嘴安全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抗沖擊性能、抗刺穿性能、抗扯性能、咬扯耐久性能、產品信息、特定元素的遷移、鄰苯二甲酸酯含量、揮發性物質含量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9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使用說明、揮發性化合物含量。
(八)學生文具。依據GB 21027—2020《學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 40070—2021《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可遷移元素的限量、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筆套安全、苯的含量、氯代烴、苯、甲苯+二甲苯、總揮發性有機物、丙烯酰胺、邊緣、尖端、D65 亮度、D65 熒光亮度、游離甲醛的限量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1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邊緣、尖端、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D65熒光亮度。
(九)童車。依據GB 6675—2003《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范》、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 14746—2006《兒童自行車安全要求》、GB 14747—2006《兒童三輪車安全要求》、GB 14748—2006《兒童推車安全要求》、GB 14749—2006《嬰兒學步車安全要求》、GB 19865—2005《電玩具的安全(含第1號修改單)》、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標識和說明、小零件、動態耐久性、可用腳起穩定作用的玩具的側傾穩定性、銳利邊緣、外露突出物、金屬表面、危險夾縫、剪切和擠夾點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27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標識和說明、小零件、動態耐久性、可用腳起穩定作用的玩具的側傾穩定性。
(十)兒童智能手表。依據GB 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19484.1-2013《800MHz/2GHz cdma2000 數字蜂窩移動通信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測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戶設備及其輔助設備》、GB/T 22450.1-2008《900/1800MHz TDMA 數字蜂窩移動通信系統電磁兼容性限值和測量方法 第1部分:移動臺及其輔助設備》、YD/T 1592.1-2012《2GHz TD-SCDMA 數字蜂窩移動通信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測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戶設備及其輔助設備》、YD/T 1595.1-2012《2GHz WCDMA 數字蜂窩移動通信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測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戶設備及其輔助設備》、YD/T 2583.14-2013《蜂窩式移動通信設備電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 第14部分 LTE用戶設備及其輔助設備》、YD/T 2583.18-2019《蜂窩式移動通信設備電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測量方法 第18部分:5G用戶設備和輔助設備》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安全防護的強度、導體的固定、直接插入電網電源輸出插座的設備、電能量源的防護、直接安裝導電金屬零部件的熱塑性零部件、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抗電強度試驗、熱灼傷(接觸溫度限值)、輻射雜散騷擾、30MHz-1000MHz 輻射連續騷擾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2批次,全部合格。
(十一)學習機。依據GB 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9254.1-2021《信息技術設備、多媒體設備和接收機電磁兼容第1部分發射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跌落試驗、接觸溫度限值、1GHz以下輻射發射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2批次,全部合格。
(十二)兒童爬行墊(兒童地墊)。依據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材料、小零件、突出部件、特定元素的遷移、增塑劑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3批次,全部合格。
(十三)兒童游泳圈。依據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對材料、小零件、突出部件、可觸及的銳利尖端、特定元素的遷移、增塑劑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3批次,全部合格。
(十四)兒童牙刷(含電動牙刷)。依據GB 39669-2020《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術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5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口腔衛生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襯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有害元素、磨尖絲刷毛 pH、毛束拉力、磨毛、磨尖絲、電安全要求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五)濕巾(人體使用)。依據GB/T 27728-2011《濕巾》、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橫向抗張強度、pH、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綠膿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真菌菌落總數、銅綠假單胞菌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六)洗手液。依據GB/T 34855—2017《洗手液》、QB/T 2654—2013《洗手液》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pH、總有效物、鉛、砷、汞、菌落總數、霉菌和酵母菌、耐熱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七)洗衣粉。依據GB/T 13171.1—2009《洗衣粉(含磷型)》、GB/T 13171.2—2009《洗衣粉(無磷型)》、GB/T 13171.1—2022《洗衣粉 第1部分:技術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表觀密度、總活性物質量分數、總五氧化二磷質量分數、游離堿(以NaOH計)質量分數、pH 值(0.1%溶液,25℃)、規定污布的去污力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八)移動電源。依據GB 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 31241-2022《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技術規范》、GB/T 35590-2017《信息技術 便攜式數字設備用移動電源通用規范》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熱灼傷(接觸溫度限值)、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短路保護、碰撞、自由跌落、無線電騷擾、過充電、高溫外部短路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九)音箱。依據GB 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9254.1-2021《信息技術設備、多媒體設備和接收機電磁兼容第1部分發射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導體的固定、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熱灼傷(接觸溫度限值)、抗電強度試驗、斷開連接器后電容器的放電、保護導體、預期的接觸電壓、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交流電源端口的傳導發射、1GHz以下輻射發射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皂類。依據QB/T 2486—2008《洗衣皂》、QB/T 1913—2004《透明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干鈉皂、乙醇不溶物、總有效物、水分和揮發物、游離苛性堿(以NaOH計)、氯化物(以NaCl計)、透明度、總五氧化二磷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一)家居清潔劑。依據GB/T 35833—2018《廚房油污清潔劑》、QB/T 4348—2012《廚房油垢清洗劑》、GB/T 21241—2007《衛生潔具清洗劑》、GB/T 21241—2022《衛生潔具清洗劑》、QB/T 4532—2013《硬質地板清洗劑》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外總活性物含量、堿度(以Na2O計)、pH(25℃,1%水溶液)、總五氧化二磷含量、腐蝕量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6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二)衛生巾(護墊)。依據GB/T 8939-2018《衛生巾(護墊)》、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pH、甲醛含量、可遷移性熒光物質、交貨水分、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綠膿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真菌菌落總數、銅綠假單胞菌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6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三)運動頭盔。依據GB 24429-2009《運動頭盔 自行車、滑板、輪滑運動頭盔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結構、頭盔視野、頭盔佩戴裝置穩定性、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性能、頭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9批次,全部合格。
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網站消息,近期,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組織開展了重點消費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重點消費品產品共抽查500批次,經檢測合格448批次,不合格52批次,不合格發現率10.40%(詳見附件1、2)。
二、產品檢測依據及質量狀況
(一)兒童書包(含書袋)。依據GB 21027-2020《學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QB/T 2858-2007《學生書袋》、QB/T 1333-2018《背提包》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負重、縫合強度、可遷移元素的限量、游離甲醛含量、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振蕩沖擊性能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3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振蕩沖擊性能。
(二)兒童鞋。依據GB 25038-2010《膠鞋健康安全技術規范》、GB 30585-2014《兒童鞋安全技術規范》、GB 30585-2024《兒童鞋安全技術規范》、GB/T 25036-2021《布面童膠鞋》、QB/T 2880-2016《兒童皮鞋》、QB/T 4331-2021《兒童旅游鞋》、QB/T 4546-2021《兒童皮涼鞋》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外底耐磨性能、襯里和內墊耐摩擦色牢度、外底硬度、物理機械安全性能、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屬總量(砷、鉛、鎘)、富馬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酯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31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小附件抗拉強力、嬰幼兒鞋小附件要求。
(三)玩具(塑料玩具、網紅玩具、電動玩具、木制玩具和彈射類玩具)。依據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 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 19865—2005《電玩具的安全(含第1號修改單)》、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材料、小零件、小球、毛球、突出部件、發熱和非正常工作、機械強度(電性能)、結構、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遷移、增塑劑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4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標識和說明、發熱和非正常工作、結構、小零件、機械強度(電性能)、突出部件、增塑劑。
(四)玩具(超輕黏土、史瑞克、水晶泥、彩泥)。依據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材料、小零件、小球、毛球、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遷移、增塑劑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35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小零件。
(五)牙膠。依據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材料、小零件、玩具奶嘴、突出部件、擠壓玩具、搖鈴及類似玩具、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和18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繩索和彈性繩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9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小零件、擠壓玩具、搖鈴及類似玩具、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和18 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繩索和彈性繩。
(六)耳機。依據GB 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標記和說明;安全防護的強度;電能量源的分級和限值;電能量源的防護;熱灼傷;設備標志、說明和指示性安全防護;機械強度試驗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標記和說明、設備標志、說明和指示性安全防護。
(七)安撫奶嘴。依據GB 28482—2012《嬰幼兒安撫奶嘴安全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抗沖擊性能、抗刺穿性能、抗扯性能、咬扯耐久性能、產品信息、特定元素的遷移、鄰苯二甲酸酯含量、揮發性物質含量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9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使用說明、揮發性化合物含量。
(八)學生文具。依據GB 21027—2020《學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 40070—2021《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可遷移元素的限量、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筆套安全、苯的含量、氯代烴、苯、甲苯+二甲苯、總揮發性有機物、丙烯酰胺、邊緣、尖端、D65 亮度、D65 熒光亮度、游離甲醛的限量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1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邊緣、尖端、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D65熒光亮度。
(九)童車。依據GB 6675—2003《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范》、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 14746—2006《兒童自行車安全要求》、GB 14747—2006《兒童三輪車安全要求》、GB 14748—2006《兒童推車安全要求》、GB 14749—2006《嬰兒學步車安全要求》、GB 19865—2005《電玩具的安全(含第1號修改單)》、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標識和說明、小零件、動態耐久性、可用腳起穩定作用的玩具的側傾穩定性、銳利邊緣、外露突出物、金屬表面、危險夾縫、剪切和擠夾點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27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標識和說明、小零件、動態耐久性、可用腳起穩定作用的玩具的側傾穩定性。
(十)兒童智能手表。依據GB 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19484.1-2013《800MHz/2GHz cdma2000 數字蜂窩移動通信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測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戶設備及其輔助設備》、GB/T 22450.1-2008《900/1800MHz TDMA 數字蜂窩移動通信系統電磁兼容性限值和測量方法 第1部分:移動臺及其輔助設備》、YD/T 1592.1-2012《2GHz TD-SCDMA 數字蜂窩移動通信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測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戶設備及其輔助設備》、YD/T 1595.1-2012《2GHz WCDMA 數字蜂窩移動通信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測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戶設備及其輔助設備》、YD/T 2583.14-2013《蜂窩式移動通信設備電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 第14部分 LTE用戶設備及其輔助設備》、YD/T 2583.18-2019《蜂窩式移動通信設備電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測量方法 第18部分:5G用戶設備和輔助設備》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安全防護的強度、導體的固定、直接插入電網電源輸出插座的設備、電能量源的防護、直接安裝導電金屬零部件的熱塑性零部件、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抗電強度試驗、熱灼傷(接觸溫度限值)、輻射雜散騷擾、30MHz-1000MHz 輻射連續騷擾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2批次,全部合格。
(十一)學習機。依據GB 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9254.1-2021《信息技術設備、多媒體設備和接收機電磁兼容第1部分發射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跌落試驗、接觸溫度限值、1GHz以下輻射發射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2批次,全部合格。
(十二)兒童爬行墊(兒童地墊)。依據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材料、小零件、突出部件、特定元素的遷移、增塑劑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3批次,全部合格。
(十三)兒童游泳圈。依據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含第1號修改單)》、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兒童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測定》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對材料、小零件、突出部件、可觸及的銳利尖端、特定元素的遷移、增塑劑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3批次,全部合格。
(十四)兒童牙刷(含電動牙刷)。依據GB 39669-2020《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術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5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口腔衛生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襯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有害元素、磨尖絲刷毛 pH、毛束拉力、磨毛、磨尖絲、電安全要求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五)濕巾(人體使用)。依據GB/T 27728-2011《濕巾》、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橫向抗張強度、pH、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綠膿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真菌菌落總數、銅綠假單胞菌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六)洗手液。依據GB/T 34855—2017《洗手液》、QB/T 2654—2013《洗手液》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pH、總有效物、鉛、砷、汞、菌落總數、霉菌和酵母菌、耐熱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七)洗衣粉。依據GB/T 13171.1—2009《洗衣粉(含磷型)》、GB/T 13171.2—2009《洗衣粉(無磷型)》、GB/T 13171.1—2022《洗衣粉 第1部分:技術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表觀密度、總活性物質量分數、總五氧化二磷質量分數、游離堿(以NaOH計)質量分數、pH 值(0.1%溶液,25℃)、規定污布的去污力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八)移動電源。依據GB 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 31241-2022《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技術規范》、GB/T 35590-2017《信息技術 便攜式數字設備用移動電源通用規范》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熱灼傷(接觸溫度限值)、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短路保護、碰撞、自由跌落、無線電騷擾、過充電、高溫外部短路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九)音箱。依據GB 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9254.1-2021《信息技術設備、多媒體設備和接收機電磁兼容第1部分發射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導體的固定、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熱灼傷(接觸溫度限值)、抗電強度試驗、斷開連接器后電容器的放電、保護導體、預期的接觸電壓、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交流電源端口的傳導發射、1GHz以下輻射發射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皂類。依據QB/T 2486—2008《洗衣皂》、QB/T 1913—2004《透明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干鈉皂、乙醇不溶物、總有效物、水分和揮發物、游離苛性堿(以NaOH計)、氯化物(以NaCl計)、透明度、總五氧化二磷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一)家居清潔劑。依據GB/T 35833—2018《廚房油污清潔劑》、QB/T 4348—2012《廚房油垢清洗劑》、GB/T 21241—2007《衛生潔具清洗劑》、GB/T 21241—2022《衛生潔具清洗劑》、QB/T 4532—2013《硬質地板清洗劑》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外總活性物含量、堿度(以Na2O計)、pH(25℃,1%水溶液)、總五氧化二磷含量、腐蝕量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6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二)衛生巾(護墊)。依據GB/T 8939-2018《衛生巾(護墊)》、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pH、甲醛含量、可遷移性熒光物質、交貨水分、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綠膿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真菌菌落總數、銅綠假單胞菌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6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三)運動頭盔。依據GB 24429-2009《運動頭盔 自行車、滑板、輪滑運動頭盔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等標準,主要對產品的結構、頭盔視野、頭盔佩戴裝置穩定性、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性能、頭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9批次,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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