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提示:謹防食物中毒 織紋螺不能吃
2024年08月08日 10:29????信息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8月6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食品安全風險提示,要求食品經營者不能賣、消費者不能吃織紋螺。
據介紹,織紋螺俗稱海絲螺、海螄螺、麥螺或白螺等,外形特征為尾部較尖、細長,長度約1厘米、寬度約0.5厘米,約指甲蓋大小。食用織紋螺易導致食物中毒,引起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癥狀,嚴重者可致死亡。
原衛生部《關于預防織紋螺食物中毒的公告》(2012年第13號公告)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織紋螺銷售有關問題的復函》(食藥監辦食監二函〔2016〕528號)明確規定,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提示廣大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購買和食用織紋螺,謹防誤食織紋螺中毒。一旦誤食織紋螺,如發生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中毒癥狀的,應立即到醫院就診。
8月6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食品安全風險提示,要求食品經營者不能賣、消費者不能吃織紋螺。
據介紹,織紋螺俗稱海絲螺、海螄螺、麥螺或白螺等,外形特征為尾部較尖、細長,長度約1厘米、寬度約0.5厘米,約指甲蓋大小。食用織紋螺易導致食物中毒,引起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癥狀,嚴重者可致死亡。
原衛生部《關于預防織紋螺食物中毒的公告》(2012年第13號公告)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織紋螺銷售有關問題的復函》(食藥監辦食監二函〔2016〕528號)明確規定,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提示廣大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購買和食用織紋螺,謹防誤食織紋螺中毒。一旦誤食織紋螺,如發生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中毒癥狀的,應立即到醫院就診。
相關閱讀:
- 福建省消委會曝光典型案例警惕醫美連環套路與服務縮水(2026-04-02)
- 京津冀消協組織提醒:警惕CaHA跨界醫美注射風險(2026-04-01)
- 警惕互聯網平臺擅自扣費陷阱(2026-04-01)
- 廣東省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電熱水壺產品的消費警示(2026-03-31)
- 四川成都發布消費警示:警惕“探店”變“虛假刷單”(2026-03-05)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34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