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曝光網絡直播帶貨案例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場監管局公布4起網絡直播帶貨典型案例,這是該局對全市網絡直播行業開展為期5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中查獲的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正常經營秩序行為。
案例一:某中介利用短視頻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商品案。大同市某中介利用網絡直播的形式銷售商品,對部分商品介紹時使用了貶低其他商品和經營者的表述。該行為違反《廣告法》第十三條“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規定。
案例二:某商貿中心不按規定履行公示證照法定義務案。大同市某商貿中心在其開設的短視頻賬號內銷售服裝、化妝品,未按法律規定公示證照信息,構成不按規定履行公示證照信息法定義務的行為。該行為違反《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的規定。
案例三:某化妝品店價格欺詐案。大同市某化妝品店通過網絡直播帶貨方式銷售自營商品時利用虛假、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該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構成價格欺詐行為。
案例四:某服裝店拒不履行網購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案。大同市某服裝店利用短視頻銷售服裝,明示“網購商品只換不退”。該行為已構成擅自擴大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范圍的行為。當事人違反《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六條的規定。
以上案例,該局依法分別對當事人做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消除影響、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罰款的行政處罰。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場監管局公布4起網絡直播帶貨典型案例,這是該局對全市網絡直播行業開展為期5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中查獲的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正常經營秩序行為。
案例一:某中介利用短視頻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商品案。大同市某中介利用網絡直播的形式銷售商品,對部分商品介紹時使用了貶低其他商品和經營者的表述。該行為違反《廣告法》第十三條“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規定。
案例二:某商貿中心不按規定履行公示證照法定義務案。大同市某商貿中心在其開設的短視頻賬號內銷售服裝、化妝品,未按法律規定公示證照信息,構成不按規定履行公示證照信息法定義務的行為。該行為違反《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的規定。
案例三:某化妝品店價格欺詐案。大同市某化妝品店通過網絡直播帶貨方式銷售自營商品時利用虛假、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該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構成價格欺詐行為。
案例四:某服裝店拒不履行網購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案。大同市某服裝店利用短視頻銷售服裝,明示“網購商品只換不退”。該行為已構成擅自擴大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范圍的行為。當事人違反《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六條的規定。
以上案例,該局依法分別對當事人做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消除影響、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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