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修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修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指導督促食品銷售者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斷提高合法合規經營能力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市場監管總局對《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市監食經〔2020〕99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修訂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填寫并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反饋表:
一、通過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征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spxs@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信函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展覽路北露園1號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郵政編碼: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13日。
附件:1.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修訂征求意見稿)
2.意見反饋表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8月7日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修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指導督促食品銷售者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斷提高合法合規經營能力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市場監管總局對《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市監食經〔2020〕99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修訂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填寫并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反饋表:
一、通過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征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spxs@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信函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展覽路北露園1號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郵政編碼: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13日。
附件:1.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修訂征求意見稿)
2.意見反饋表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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