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印發文件明確個體工商戶食品安全責任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印發《山東省個體工商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規范性文件形式,明確了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有關要求。
《辦法》旨在有效解決個體工商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求不明確這一問題,在不增加個體工商戶負擔的前提下,為推動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供制度保障。
據了解,《辦法》共14條,包括適用范圍、食品安全員確定與職責要求、主體責任落實、自查頻次和方式、監管要求和行業自律等內容。
《辦法》明確,在山東省內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小餐飲登記證的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適用本辦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者、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和集中用餐配送單位,按照《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執行。
《辦法》還要求,個體工商戶食品生產經營者要明確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員,落實其崗位職責,并對食品安全員能力要求、信息公示要求、配合檢查要求等進行規定。
此外,《辦法》還結合山東省實際情況,分業態明確了個體工商戶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自查重點、頻次等,指導個體工商戶全面、規范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印發《山東省個體工商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規范性文件形式,明確了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有關要求。
《辦法》旨在有效解決個體工商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求不明確這一問題,在不增加個體工商戶負擔的前提下,為推動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供制度保障。
據了解,《辦法》共14條,包括適用范圍、食品安全員確定與職責要求、主體責任落實、自查頻次和方式、監管要求和行業自律等內容。
《辦法》明確,在山東省內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小餐飲登記證的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適用本辦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者、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和集中用餐配送單位,按照《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執行。
《辦法》還要求,個體工商戶食品生產經營者要明確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員,落實其崗位職責,并對食品安全員能力要求、信息公示要求、配合檢查要求等進行規定。
此外,《辦法》還結合山東省實際情況,分業態明確了個體工商戶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自查重點、頻次等,指導個體工商戶全面、規范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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