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新規出臺7月1日起須持證上路
記者近日從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的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市場監管總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準運許可等配套制度文件,全面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全過程監管。自今年7月1日起,使用罐車運輸重點液態食品的道路運輸經營者,必須依法取得許可,否則不得從事相關運輸活動。
《實行道路散裝運輸許可制度的重點液態食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將五大類14小類液態食品納入準運許可管理范圍,規定運輸容器為專用貨物運輸罐式容器(罐車)。據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介紹,五大類14小類液態食品包括植物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調和油、作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調味品(食醋、調味料酒)、酒類(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發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食糖(全蔗糖糖漿、蔗糖轉化糖漿)、淀粉糖(果葡糖漿、葡萄糖漿、麥芽糖漿)。
《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準運管理辦法》在許可條件方面細化運輸容器、從業人員、管理制度等多個方面準入門檻,在許可程序方面明確許可申請、材料審查、現場核查、許可決定等全流程的規范要求,在主體責任方面構建發貨方、承運方、收貨方全鏈條的責任體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運輸經營者從事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應當依法取得準運證。”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王丹介紹說,運輸容器及其附件材質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并在顯著位置噴涂清晰可見的標識,且字高不小于200毫米;承運方要使用符合條件的運輸容器,嚴禁裝運食品以外的物質。
《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聯單管理工作規范》要求發貨方、承運方、收貨方如實全面記錄交付、運輸、裝卸等環節信息;要求發貨方、承運方、收貨方對聯單記錄內容核對確認、信息共享、存檔備查。“我們設計制定了統一的運輸聯單,把三方記錄統一到一張聯單上,并鼓勵采用信息化手段制定使用電子聯單,實現全程貫通、信息共享。”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司司長司光表示,發貨方、承運方、收貨方,發貨人員、罐車駕駛員、收貨人員要嚴格落實崗位記錄責任,確保出了問題能夠“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責”。
《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衛生要求》《液態食品散裝運輸技術規范》2項強制性國家標準明確了專用運輸容器、專用食品標識要求,細化了食用植物油等液態食品的散裝運輸衛生要求和管理規范,為散裝運輸劃定安全底線。后者已于今年2月1日實施。
據介紹,目前,針對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的監管基本上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為統領、部門規章為支撐、強制性標準為保障、規范性文件為補充的制度框架。孫會川表示,考慮到實行道路散裝運輸許可是新設行政許可項目,各地還需要時間開展培訓宣貫、組織實施,自今年7月1日起,道路運輸經營者未取得許可的,不得從事《目錄》范圍內的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
記者近日從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的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市場監管總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準運許可等配套制度文件,全面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全過程監管。自今年7月1日起,使用罐車運輸重點液態食品的道路運輸經營者,必須依法取得許可,否則不得從事相關運輸活動。
《實行道路散裝運輸許可制度的重點液態食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將五大類14小類液態食品納入準運許可管理范圍,規定運輸容器為專用貨物運輸罐式容器(罐車)。據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介紹,五大類14小類液態食品包括植物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調和油、作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調味品(食醋、調味料酒)、酒類(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發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食糖(全蔗糖糖漿、蔗糖轉化糖漿)、淀粉糖(果葡糖漿、葡萄糖漿、麥芽糖漿)。
《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準運管理辦法》在許可條件方面細化運輸容器、從業人員、管理制度等多個方面準入門檻,在許可程序方面明確許可申請、材料審查、現場核查、許可決定等全流程的規范要求,在主體責任方面構建發貨方、承運方、收貨方全鏈條的責任體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運輸經營者從事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應當依法取得準運證。”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王丹介紹說,運輸容器及其附件材質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并在顯著位置噴涂清晰可見的標識,且字高不小于200毫米;承運方要使用符合條件的運輸容器,嚴禁裝運食品以外的物質。
《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聯單管理工作規范》要求發貨方、承運方、收貨方如實全面記錄交付、運輸、裝卸等環節信息;要求發貨方、承運方、收貨方對聯單記錄內容核對確認、信息共享、存檔備查。“我們設計制定了統一的運輸聯單,把三方記錄統一到一張聯單上,并鼓勵采用信息化手段制定使用電子聯單,實現全程貫通、信息共享。”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司司長司光表示,發貨方、承運方、收貨方,發貨人員、罐車駕駛員、收貨人員要嚴格落實崗位記錄責任,確保出了問題能夠“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責”。
《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衛生要求》《液態食品散裝運輸技術規范》2項強制性國家標準明確了專用運輸容器、專用食品標識要求,細化了食用植物油等液態食品的散裝運輸衛生要求和管理規范,為散裝運輸劃定安全底線。后者已于今年2月1日實施。
據介紹,目前,針對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的監管基本上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為統領、部門規章為支撐、強制性標準為保障、規范性文件為補充的制度框架。孫會川表示,考慮到實行道路散裝運輸許可是新設行政許可項目,各地還需要時間開展培訓宣貫、組織實施,自今年7月1日起,道路運輸經營者未取得許可的,不得從事《目錄》范圍內的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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