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布一批消費維權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3月17日,記者從四川省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日前與省消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一批市場監管領域消費維權行政處罰典型案例,警示經營主體誠信經營,增強消費者維權意識。
此次公布案例共7件,包括通過虛假“有獎銷售”欺詐消費者,價格欺詐、超量計費、強制搭售商品侵害消費者權益,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銷售含有西布曲明的減肥食品等。
在隆昌某天然氣公司強制搭售商品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中,經查,2022年5月至2025年2月期間,當事人在為使用超過10年的農村用戶更換燃氣表時,未征求用戶意愿,也未告知表后管道及輔件的價格、材質、用量等信息,強制更換并按500元/戶收費,多收費用132459元。案發后,當事人通過預存氣費、退現金等方式完成全部清退。隆昌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罰款26萬元的行政處罰。
在巴中市某物業管理公司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中,2025年2月28日,巴中市恩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發現其與業主簽訂的《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中,含有“強制繳納裝修押金作為辦證前置條件”“物業公司有權扣留工具、停水停電”等條款。因當事人涉嫌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該局依法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作為小區物業方,單方擬定并重復使用上述格式條款,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共向271戶業主收取裝修押金27.1萬元,截至案發尚有119戶11.9萬元未退還。上述條款排除了業主公平交易、自主選擇等權利。鑒于當事人未實際實施扣留工具、停水停電等行為,且裝修合規業主押金均能退還,本案無違法所得,恩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刪除不公平條款、限期全額退款,并作出警告、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3月17日,記者從四川省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日前與省消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一批市場監管領域消費維權行政處罰典型案例,警示經營主體誠信經營,增強消費者維權意識。
此次公布案例共7件,包括通過虛假“有獎銷售”欺詐消費者,價格欺詐、超量計費、強制搭售商品侵害消費者權益,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銷售含有西布曲明的減肥食品等。
在隆昌某天然氣公司強制搭售商品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中,經查,2022年5月至2025年2月期間,當事人在為使用超過10年的農村用戶更換燃氣表時,未征求用戶意愿,也未告知表后管道及輔件的價格、材質、用量等信息,強制更換并按500元/戶收費,多收費用132459元。案發后,當事人通過預存氣費、退現金等方式完成全部清退。隆昌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罰款26萬元的行政處罰。
在巴中市某物業管理公司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中,2025年2月28日,巴中市恩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發現其與業主簽訂的《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中,含有“強制繳納裝修押金作為辦證前置條件”“物業公司有權扣留工具、停水停電”等條款。因當事人涉嫌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該局依法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作為小區物業方,單方擬定并重復使用上述格式條款,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共向271戶業主收取裝修押金27.1萬元,截至案發尚有119戶11.9萬元未退還。上述條款排除了業主公平交易、自主選擇等權利。鑒于當事人未實際實施扣留工具、停水停電等行為,且裝修合規業主押金均能退還,本案無違法所得,恩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刪除不公平條款、限期全額退款,并作出警告、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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